{{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20500J0001,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二、另考量本次旨揭補充規定修正內容已具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係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之行政規則,併請法務局協助修正法律事務管理系統之法規類別。
三、檢送「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及條文修正對照表各1份。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2-15|
{{ $t('FEZ005') }}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