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財管幹事
{{ $t('FEZ002') }} 總務處|
主旨:臺北市政府青年局修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暨家庭教育中心場地收費基準」為「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場地收費基準」,並自114年12月15日施行。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局114年12月4日北市青秘字第1143010655號令發布在案,並刊登於114年12月8日臺北市政府公報第231期在案。
二、本案已完成本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1144900J0006,請本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檢附本基準之修正條文及修正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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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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