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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眼護照115年補助內容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二)補助期間: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4學年之六年級 學生,補助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三)補助內容:1、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散瞳前後驗光、裸視視力、 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及衛教指導。 2、補助範圍為「專業視力檢查費」及「掛號費」。如因 檢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或有其他醫療需求,需循健 保方式另行自費掛號就診,不含在本補助範圍內。 (四)使用方式: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至 168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合約院所偶有異動,最新名單 詳本局網站/主題專區/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臺北市高 度近視防治,網址:https://psee.io/5hag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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