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6月1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2913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5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全校班級總數 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臺中辦公室擔 任行政工作,請詳參上開國教署函。
三、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6月 30日(星期二)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 信箱
(e-2329@mail.k1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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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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