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總務處|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115年10~12月 羽球場 場地租用申請公告
一、 依據本校及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
登記時間:自 1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起至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6:00 (平日週一至週五每日09:00-16:00)
申請人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填具申請書及球員名單(附件1、2)。
(※本校場地限申請全場-計3面)(※星期日上午8:00-10:00場次特殊,僅2面,費用不同)
(※登記申請人及使用人均不得重複,重複申請將取消登記)
(※為符合球場使用效益及校園安全管理,人員名冊限額12-36人)
登記申請人及使用人均須年滿18歲,一個身分證字號限登記一時段。
受理地點:本校總務處。
【注意事項:】
投遞申請書時,務必確定成員名單(最多36人),必須填妥成員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申請。
租用期間:
自 115年 10 月 1 日 起至 115年 12 月 31日 止。
同一時段若有多人登記租借,將於1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點於總務處抽籤,經抽籤確定,一律不得轉讓他人,人員名單亦不得異動。若中籤者發現有不符資格、違規或有未繳費等原因,本校得選定候補者遞補資格。
申請人本人於9月18日接獲通知後,應於 9月21日(星期一)當日下午15點前親持身分證正、本、填具切結書、退費申請書及領據,並附銀行存摺影本等資料(附件3.4.5)至本校總務處辦理繳納場地租用費、保證金等費用。
本校場地限申請全場(含3面),原則採按每季租借使用,期滿依本校公告重新提出申請。
二、 場地租借說明:
本校如辦理活動或配合工程臨時需使用場地,將於該場次使用日前以電話告知申請人,當次場地使用費用,將予以退還。若無法配合本校臨時舉辦活動停止場地開放者,請勿申請。
本校場地無冷氣設備,請租用人須嚴守租用之時間及規定,離開時請務必將垃圾帶走。
本場地可租借時間:
開放借用時間 | 羽球場 | 場地使用費:1350元/2小時 (兩面網場次使用費為900元/2小時)
照明使用費:300元/2小時
場地保證金:15000元 (兩面網場次保證金為10000元) |
(1)星期二夜間(整場) | 19:00 - 21:00 | |
(2)星期四夜間(整場) | 19:00 - 21:00 | |
(3)星期五夜間(整場) | 19:00 - 21:00 | |
(4)星期日上午(僅兩面網) | 08:00 - 10:00 | |
(5)星期日下午(整場) | 13:00 - 15:00 | |
(6)星期日下午(整場) | 15: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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