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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 Taipei Municipal Shuangyong Elementary School

公告資訊

轉知-鼓勵公務同仁踴躍報名參加「公務AI共通 核心能力認證」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行政院115年9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8556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為鼓勵同仁學習AI知能,並激勵同仁將該知能運用於業 務,本府前於114年8月13日以府授人考字第1140138020號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8月8日總處培字第 1140019384號函,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8條 規定,審酌業務需要並視經費狀況補助同仁參加AI知能訓 練費用,另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 下簡稱激勵辦法)等相關規定,自訂獎勵方式,核給推動 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同仁多元獎勵案,計達。

 三、復為配合激勵辦法修正,並落實績優人員即時獎勵措施, 本府前函知各機關(構)學校,如所屬人員具激勵辦法第5 條第1項各款或關鍵專業技能提升(如:到職1年內,自主利用時間取得經機關認定與本職業務相關之專業證照)等 事由之一者,得適時核給績優人員「公假」(本府115年6 月23日府授人考字第1153005429號函計達);又為增進各 機關辦理獎勵措施之彈性,本府嗣於115年8月18日以府授 人考字第11530074452號函知各機關學校,請本權責依激勵 辦法規定,擴大運用多元獎勵措施,以強化留才攬才效 益,先予敘明。 

四、據上,為持續推動並鼓勵同仁考取「公務AI共通核心能力 認證」,請各機關視預算經費運用情形衡酌補助報名費、 給予公假應考;另各機關亦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激勵辦 法及前開本府115年6月23日及115年8月18日函意旨,自訂 獎勵方式,核給推動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行政獎勵、獎 金、禮品(券)及公假等獎勵。 

五、旨揭認證相關資訊業放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 區」,請適時利用多元管道(如:公開場合宣導、訓練課 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轉知所屬同仁參考 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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