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原申請條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調整為「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35萬元以下者」。
欲申請者請準備以下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紙本可到輔導室領取
2.戶口名簿(甲式)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3.父與母之11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監護人非父母者,應備齊有學生監護權之戶口名簿(甲式)或戶籍謄本,以及監護人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各1份
申請表和以上證明文件請於113/9/6(五)前繳交,逾時不候。
申請身分別和補助內容,可參看申請表,或來電詢問8785-8111分機1830資料組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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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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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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